北京房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北京房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份成立,隶属于房山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工作人员7名,负责按国家有关政策对离退休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及各种费用、待遇手续的申领、审核支付工作,是经房山区国资委和工商局批准注册的专职从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企业。

二、单位组建的历史背景:

房山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房山县工业局,成立于五十年代。从五十年代初期至八十年代初期,房山县工业局累计建立小型县属工业企业近四十家,列北京市各区县小型企业数量第一位,占当时房山县财政收入的一半,是房山县的支柱产业。进入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建立企业之初技术含量低、跟不上市场发展需求等原因,大部分企业相继破产。在职职工通过各种渠道分流到其他企业,而原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只好并到其他企业代为管理。这些代管企业还要考虑在职职工的利益和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面对很大数量的离退休职工按有关国家政策的待遇难以得到保障,应享受的一些由企业支付的津贴和补助无法及时申领,这就造成了离退休职工和企业间的矛盾,且经常出现上访事件,造成不稳定因素。为了保障这些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权益,真正让离退休人员老有所管、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房山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向区国资委申请成立专职离退休管理服务中心,以便按国家政策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服务。

三、组建之初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由于档案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造成应入档材料毁损严重,有些部分甚至遗失、有其人却没有档案等多种问题,给接收和整理工作造成了很大难度。

2、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原管理人员下岗的下岗,退休的退休,代管人员相互推诿,一些问题难以解决。

3、退休人员应享有的待遇没有按国家现有政策执行且各种费用拖欠严重。例如:62年下放人员的待遇一直按35元发放,国家在2007年就调整为120元,家属怃恤金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工伤人员认定问题,虽然有工伤证,但当时未在劳动局备案,现在不能享受工伤待遇。退休职工住房紧张享受不到两限房和经济适用房,无人给予办理。退休职工子女入学、参军、入党、提干、等应由单位出据的相关证明材料,相互推诿,得不到及时出据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办理。

4、为了摸清底数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管理中心员工通过电话联系、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逐一核对、准确登记每名退休职工的基本信息,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进行管理。按照当时所接收的档案采集的个人信息,编号、登记、造册、并建立了电子档案,目前我单位管理在册的23家破产企业的在世职工,其中:生存退休职工2239人(其中都市厨具6人无档案);去世职工档案1756份;历史遗留档案923份;15家单位的会计档案。其他为以前年度死亡及遗留职工档案。把所接收的退休人员分类管理:(人员是截止到2016年底)

企业支付:

1)  未享受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待遇人员;

2)  62年下放人员(10人)

3)  劳模人员(2人)

4)  死亡退休职工家属无工作收入,享受抚恤金人员;(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

5)二等伤残药费人员(2人)

6)工伤营养补助人员(3人)

7)企业供养人员(2人)

社保基金支付:

1) 企业工伤人员(55人)

2)工伤住院补助人员(55人)

3) 工亡供养人员(18人)

4)军转干部(27人)

5)异地人员(26人)

6)企业干部(107人)

5、因历史遗留问题,我单位有14名去世职工未办理手续。(现在仍然在我单位人员信息库中)现处于中断状态。

四、具体工作:

1、针对退休人员的特点,制定了方便快捷办事流程。从事务的办理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都以展板的形式公示出来,一目了然。只要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立即办理,绝不拖拉。

2、规章制度到位、责任到人。所有人员都签订了岗位责任制。以岗定人、以岗定责,科室有科室的职能,岗位有岗位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体现了内部管理的协调牵制原则。

3、秉承尊老爱老,关爱为先的服务宗旨。我们的工作,要求我们对每位离退休人员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语、微笑服务。耐心听取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凡是符合政策规定,又能及时办到的,及时给予解决。对于一些涉及到政策性强,又一时未能及时作出答复的问题,我们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积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争取最短的时间,给他们满意的答复。退休人员离世,我们探望家属,五一节看望劳模人员、重阳节看望90以上老职工,过年过节,集中看望一部分老职工、老党员,困难职工、伤残职工为他们送去企业的关爱。定期组织党员活动、学习。通过各种努力,建立和形成了和离退休职工相互沟通,彼此信赖的联系纽带。

4、加强管理,共建和谐。离退休管理工作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我们把离退休管理工作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化解老国企破产、关闭企业拖欠离退休职工各种费用等历史遗留问题,使离退休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保持总公司稳定和谐发展。

 

北京房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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